台中一名男子被指自前年8月起,多次對同住的未成年繼女性侵,少女長期隱忍不敢聲張,最後選擇以自保方式蒐集證據。她在遭侵犯後保留含有精液的保險套,並傳訊向同學透露心情,表示自己「今天再犧牲最後一次」,隨後向警方報案求助。
檢警接獲報案後展開偵辦,關鍵的生物跡證成為釐清案情的重要依據。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被告一度否認犯行,但法院依據物證與少女陳述綜合判斷,認定性侵事實存在。經審理後,判決結果出現變化,最終以8年有期徒刑作為量刑結論。
司法實務上,家內性侵案件往往因加害人與被害人具有親屬關係,導致受害者礙於家庭壓力而不願報案,證據取得更為困難。本案中少女自行保存證據的舉動,成為案情能夠突破的關鍵。相關單位也再次呼籲,若遭遇性侵害或家庭內不當對待,可透過113保護專線或向警方求助,尋求社工與司法系統協助,避免長期受害而無人知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