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求職者赴陸摘器官 人口販運集團7人遭起訴求刑7年

誘騙求職者赴陸摘器官 人口販運集團7人遭起訴求刑7年(圖/桃園地檢署)

7人共組集團 檢方起訴求刑7年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婦幼專組檢察官楊舒涵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被告江○恩、江○庭、陳○丞、簡○碩、周○越、謝○智、賴○霆等7人,夥同張姓少年等3人(另移送少年法庭處理)共組人口販運集團,誘騙被害人至指定地點看管後,擬再轉往大陸地區摘取器官的案件,全案近日偵結。檢方認被告江○恩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296條之1第6項、第1項買賣人口未遂、刑法第297條第2項、第1項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未遂,以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4項、第1項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從重求處有期徒刑7年,以昭懲儆。

7人共組集團 檢方起訴求刑7年(圖/桃園地檢署)

少年手機對話露餡 檢方組專案小組偵辦

這起案件緣起於刑事警察局另案偵辦張姓少年所涉刑事案件,經分析其遭扣案的行動電話,發現通訊軟體LINE群組內有討論人口販運的對話紀錄,隨即報由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獲悉後相當重視,指派檢察官楊舒涵籌組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積極蒐證、調取相關事證與金流資料進行分析。

分工縝密 運送一人可得10至30萬泰達幣

檢方查出,被告江○恩於民國114年8月間統籌規劃販運人口路線、看管被害人處所等細節,並透過命名為「誰不乖誰被拆」、「撐死膽大的」的Telegram群組聯繫犯罪分工事宜;被告江○庭負責聯繫大陸地區買家,被告謝○智、賴○霆、陳○丞則分別招募3名少年加入集團,允諾運送一名被害人出境摘取器官,即可獲取折合新臺幣10萬至30萬元的泰達幣報酬。謀議既定後,即由上述少年透過Facebook、Telegram等社群軟體,散布擔任詐欺車手或協助走私貨物出境即可獲得高額報酬的不實訊息,誘騙有意從事非法工作的被害人,再共同將被害人載送至桃園市中壢區某處民宅,由被告周○越、簡○碩負責集中看管,等待安排出境。經清查已有3名被害人受騙,所幸均未遭運送出境。

兩度搜索拘提到案 4人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縝密蒐證、掌握集團成員身分及相關事證後,先後於115年5月21日、同年7月15日,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至5處執行搜索,扣得犯罪所用的行動電話等物,並陸續拘提被告江○恩等7人到案。其中被告江○庭、陳○丞、簡○碩、賴○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及時遏阻被告等人企圖以買賣人口、摘取器官獲取非法報酬的重大惡行。

檢方呼籲 勿輕信網路高薪求職訊息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眾切勿輕信網路不實求職訊息,也不可貪圖小利從事詐欺車手或走私等非法工作,以免遭不法集團利用而身陷險境。桃園地檢署強調,對於這類案件必將持續從嚴查緝、嚴辦重懲,堅定維護國人生命身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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