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童遭父逼自摑數十下 法院認定管教逾越界線判刑

12歲童遭父逼自摑數十下 法院認定管教逾越界線判刑(圖/Pixabay)

高雄市鳥松區發生一起親子家暴案件。一名巫姓男子在管教就讀國小的兒子時,情緒失控,竟以言語威嚇年僅12歲的兒子動手打自己耳光,並揚言若不照做就要親自出手。男童因害怕父親真的動手,只能照著指示連續自摑數十下,臉頰紅腫。

檢方調查後認為,巫男的行為已超出一般父母管教子女的合理範圍,屬於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做無義務之事,依《刑法》強制罪將其起訴。案件由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合議庭審酌被害人為被告親生子女,且年紀尚幼、身心處於發展階段,依法加重其刑,日前作出判決。

司法實務上,父母雖享有一定管教權,但若手段涉及恐嚇、傷害或逼迫子女自傷,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社福團體提醒,管教與暴力僅一線之隔,家長面對孩子行為偏差時,應尋求輔導資源或專業協助,避免在情緒高張時作出不當處置。民眾若發現兒少疑似遭受不當對待,可撥打113保護專線通報,及早介入避免憾事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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